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机构优势
自2002年开始,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始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员级、助师级、师级认证培训,2004年起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响应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指导中心及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领域规模化运作,2005年以来考试通过率居全省前列,2009年以来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深圳著名专业培训机构—中鹏培训强强联手,在教材选择、培训方式、认证考试串讲等方面强化服务能力,与相关考试单位紧密沟通,以确保学员学习质量及考试通过率。举办“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是发挥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在业界良好资源优势,也是服务深圳企业的又一重要举措。

增值服务
1、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咨询;
2、通过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考试可招调入户深圳;
3、免费或优惠参加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与中鹏培训联合举办的拓展、沙龙、论坛联谊等活动;
4、此课程可列入继续教育项目;
5、优秀学员可加入本中心的师资队伍;
6、优惠参加本中心其他培训课程;
7、优秀获证人员录入猎头库;
8、优先参加各类专场招聘活动;
9、报考手续由本中心协助办理,并在考前安排总复习和题库讲解。

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权威师资
届时将邀请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指导中心专家,广东省及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亲自授课,确保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最终实现顺利通过考试。

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6、企业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总经理或人力资源总监)并具有党校毕(结)业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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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师工作要求,考试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三部分考核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凡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报名方式
电话:400 602 6618 0755-82437335
网址:www.zppx.org
Q Q:200935655 200935657
MSN: szzppx@hotmail.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8楼815-817(中鹏管理服务教育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深勘大厦19楼(中鹏数字艺术教育中心)

报名资料
1、填写资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表》、《工作资历证明》各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各两份;
3、大一寸黑白照片6张。